2014年6月24日 星期二

嘉義縣朴子市松梅國小101學年防火防災宣導工作計畫

嘉義縣朴子市松梅國小101學年防火防災宣導工作計畫
一、依據:
(一)   嘉義縣消防局1011228日消預字第1010369145號。
(二)   嘉義縣政府教社字第10200091791號。
二、目的:
(一)   推動學校防火防災運動,實施學校防火防災教育,提高學生防火防災意識及災害應變     能力,以減輕災害損失。
(二)   加強災害防救宣導,強化災害宣導實際運作功能,保障生命及財產安全。
(三)   擴大提升學生參與防火防災工作,提高學生防火防災警覺知能,降低人命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實施日期:
100114日至225止。
四、實施方式:
 
     
     
100.1.15~100.1.21
1.電子看板標語顯示。
2.各班將防火防災意識      
  融入各科教學。
3.師生結業式集會宣導
4.防火防災才藝show
1.刊登、張貼防災標語
2.善用「防災E學院」及「防災科學教育館」網站資源與資訊教學結合,隨機進行防災宣導。
3.利用全校師生結業式集會宣導防火防災重要
4.利用全校師生期末成果發表進行防火防災創意戲劇才藝表演
100.1.29~100.2.7
1.海報設計比賽
2.防火防災書法比賽
1.各班寒假以海報設計比賽方式進行防火防災教育
2.各班寒假以書法作品方式進行防火防災教育
100.2.14~100.2.18
防火防災教育宣導
1. 利用全校師生集會宣導防火防災重要
五、對象:松梅國小全體師生。
六、本計畫呈 校長核示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嘉義縣松梅國小校園危機處理暨防災應變實施計畫
壹、依據:依本校校務發展計劃
貳、實施目標:
一、統合資源、建構安全校園。
二、妥善因應、化危機為轉機。
參、實施原則:
一、成立組織、建構危機管理網路。
二、溝通觀念、建立共識、妥訂防範策略。
三、結合教學、增強危機應變能力。
肆、實施方式:
一、成立危機管理小組,積極規劃、宣導,成員有:

職  稱
姓 名
工   作   任   務
備  註
校  長
曾南薰
召開會議並綜理危機管理之實施

教導主任
薛淑今
策劃並執行有關人員危機管理事宜及對外發言

總務主任
   盧麗美
策劃並執行有關天然災害及設施之危機管理事宜

教務組長
黃一芳
執行委員

訓導組長
施志熹
執行委員

   
翁慧芝
執行委員

   
張慧美
執行委員

   
沈芳妃
執行委員

   
曹淑蕊
執行委員

   
謝佩芳
執行委員

   
魏逸佳
執行委員

   
黃一芳
執行委員

   
黃淑芳
執行委員

護理師
黃瓊梅
執行委員

家長會長
   陳明達
執行委員


二、歸納校園事件類型:
(一)學生意外事件:自傷、自殺、學習意外、交通意外、設備、設施
傷害、食物中毒。
(一)學生暴力事件及偏差行為:鬥毆、性侵害、校園破壞。
(二)校園管教衝突事件:師生衝突、親師衝突、教師衝突。
(三)校園安全維護事件:地震、颱風、失竊、火警、人為破壞、校園侵擾。
(四)兒童少年保護事件:性交易防制案例。
三、危機發生前處理方式:
(一)教導處方面:
1. 加強宣導危機意識,防範可能之危機發生。
2. 加強宣導危機事件發生時之通報流程。
3. 加強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價值教育,以提升學生危機應變能力。
4. 加強親職教育及教師專業成長,以整體提升學生學習效果及親師合作。
5. 加強導護巡查,以維護學童及校園安全。
6. 加強防災講習及觀摩、演練,增進應變知能。
(二)總務處方面:
1.加強門禁管理,維護學童學習安全。
2. 加強學童飲用水、午餐之衛生管理。
3. 加強學習器材、設備、設施之檢驗及維修。
4. 颱風來臨前,提醒各班關好門窗,並巡查全校將易掉落物品取下,並做好安全應變措施。
5. 地震發生前,做好設施檢修,並提列危險地方,禁止出入,並加強申請維修。
四、危機事件發生時之處理策略:
(一)教學處方面:
1.  自傷方面:
j送保健中心處理,嚴重者送醫治療。
k導師與諮商中心進行心理輔導或轉介。
l處逾後追蹤輔導。
2.  學習意外方面:
j送保健中心處理,嚴重者送醫治療。
k現場了解、清理並隔離人群。
l加強安全措施。
3.  人員衝突方面:
j適度了解後,並進行隔離。
k進行深入溝通,解決問題。
l解決方法出現後,雙方當面講和。
4.  交通安全意外方面:
j輕微者送保健中心治療。
k嚴重者送醫治療,並聯絡家長及保留現場請警察鑑定責任。
l健康中心協助申請保險給付。
 
(二)總務處方面:
1.設施意外方面:
j將受傷學生送保健中心治療,嚴重者送醫治療。
k封鎖現場,並通知學生勿接近。
l進行設施修復。
m視情況呈報上級。
2.颱風及地震災害方面:
j拍照留作日後改進檢討,並進行清理工作。
k呈報上級有無受災,及受災情形。
l遇有災害情形則進行設施檢修。
(二)填報告表:依照「校園事件通報管理系統實施要點」之分級通報系統進行通報工作:
  甲級事件應於獲知事件15分鐘內,電話通報教育部及上一級督考單位,於2小時內透過即時通報實施首報,如遇網路中斷,改紙本方式傳真,俟網路恢復再補行通報作業。
  乙級事件應於獲知事件12小時內,透過即時通完成通報,如遇網路中斷,改紙本方式傳真,俟網路恢復再補行通報作業。
  丙級事件應於獲知事件2週內,透過即時通完成通報。
(三)聯絡電話:
1.    嘉義縣政府教育處:3620123300,傳真:3620521
2.    嘉義縣政府政風處:3620122
3.    警政單位:3620200   松梅路派出所:3691572
4.    防颱專線:校安中心:02-33437855-6  傳真:33437920
5.    非上班時間學校有關人員電話:
 校  長:曾南薰  0919101867    (05)3620279
 教導主任:薛淑今  0921575693   06633208
                總務主任:盧麗美  0933677105    (05)2688338
 訓導組長:施志熹  0933987631    (05)3750426

                教務組長:黃一芳  0933376564   053706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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